国家监督抽查
总体质量令人满意 假冒现象不容忽视

 

  2002年第3季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了对强化木地板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此次抽查涉及北京、江苏、上海、辽宁、广东、广西、四川、湖南、湖北、云南、江西、黑龙江、河南等13个省、直辖市的52家企业生产的52种产品,合格5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1%。

  在抽查的产品中,有80%为国内生产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的产品以及进口产品,被抽查企业的年产销量约占全国总销量的50%。抽查结果表明,由于企业和消费者绿色环保意识逐渐加强,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企业认识到,产品质量必须能够保证人身健康。无论生产企业还是经销企业,对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GB/18580—2001国家强制性标准均引起了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强化木地板生产企业约有100多家,形成规模且生产线比较完整、生产能力在150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约有50多家。其中,有不少企业的产品质量与国外同类产品差距很小,有的在多项性能上还优于进口产品,这些有较高知名度和规模的企业技术设备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完善,部分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销售网络比较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健全,企业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因此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其产品可放心使用。

  从本次抽查结果来看,抽查的产品甲醛释放量指标值达到国标E1级的产品有51种,占抽查产品总数的98.1%;表面耐磨指标值达到公共场所用的强化木地板产品有19种,占抽查产品总数的36.5%;其他理化性能指标值达到优等品的强化木地板产品有35种,占抽查产品总数的67.3%。

  但是,本次抽查中也发现,仍存在一些应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一些生产或经销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假冒现象比较严重——一是以三聚氰胺板假冒强化木地板;二是假冒名牌产品;三是标识的性能与产品实际性能不符,片面夸大产品性能;四是以国产强化木地板冒充进口产品。

  (本报记者 冯红文)